尊敬的各位客户
你们好:
从16年6月1日起,发往土耳其的货物超过100美金将要提供正本的形式发票,发票上必须注明货物真实的HS海关编码,收件人为个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明,收件方为公司的则需提供公司税则编码,且要求收件公司有进出口资质。如果收件人非土耳其本国人士则需要提供护照证明。
请客户在发货前与收件人沟通好,需要的材料提前准备,以免延误清关造成的收货延迟。
感谢您的支持!
青岛DHL快递客户服务中心
2016年5月17日
星期二